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要求
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要求
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学生已具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的方可申请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一、办理程序
1.书面申请(学生本人申请--校内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外单位邀请函、)。
2.提供校外单位同意接收函(注明校外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3.由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并与指导单位签署指导协议和安全协议。
二、校外指导单位要求
1.校外指导单位必须按照《兰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并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规定的内容和工作量。
2.毕业课题的选择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征得校内指导教师的同意。
3.校外指导单位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
4.校外指导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日志”,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5.按学校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学生返校时,校外指导人员应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填写学生的平时成绩、评语,并另附鉴定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6.学生必须在答辩前20天返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返回学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