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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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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11月12日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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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要求

  

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要求

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学生已具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的方可申请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一、办理程序

1.书面申请(学生本人申请--校内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外单位邀请函、)。

2.提供校外单位同意接收函(注明校外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3.由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并与指导单位签署指导协议和安全协议。

二、校外指导单位要求

1.校外指导单位必须按照《兰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并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规定的内容和工作量。

2.毕业课题的选择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征得校内指导教师的同意。

3.校外指导单位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

4.校外指导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日志”,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5.按学校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学生返校时,校外指导人员应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填写学生的平时成绩、评语,并另附鉴定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6.学生必须在答辩前20天返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返回学校进行。

电话:0931-2976012    邮编:730050   

联系方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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