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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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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11月12日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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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范我校本科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方可申请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1、  学生已具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2、  学生已经同校外单位签署工作协议,或学院已经同校外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导协议。

3、  校外指导单位必须具备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人员和工作条件。

二、办理程序

1、书面申请(学生本人申请、外单位邀请、指导单位申请)。

2、提供校外单位同意接收函。

3、由主管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并与指导单位签署指导协议和安全协议。

4、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电话:0931-2976012    邮编:730050   

联系方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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