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专业本科培养方案(2017 修订版)
2017修订版 通信工程本科培养方案修订20210517.pdf
一、 培养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
者和接班人为总目标。面向国家通信与信息行业发展需求,特别是甘肃乃至西部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系统地掌握通信工程专业的相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自我学习的能力。能够在通信系统与网络领域及产业中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系统集成、运营维护和销售管理等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在毕业5年左右,能够达到以下目标:
① 具备扎实的通信工程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综合运用数理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发现、分析、研究和解决通信系统与网络相关领域复杂工程问题。
② 能够在通信系统与网络相关领域及产业中从事研究开发、工程设计、系统集成、
设备制造、网络运维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并能在工程项目实践中综合考虑经济、法律、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③ 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创新意识、社会责任感和终身学习的能力,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服务于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
④ 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够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有效沟通和交流,并在团队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二、毕业要求
1.工程知识:具备从事通信领域工程技术工作所需的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知识,
具有信号与信息处理、电磁场与微波、信息与通信系统等专业知识,并能够运用这些知识解决通信系统与网络中的复杂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运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和分析通
信系统与网络中的复杂工程问题,并能通过文献检索与资料查询获取相关信息,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针对通信系统与网络中的复杂工程问题设计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通信软硬件模块或系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并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通信系统与网络中的复杂工程问题进行
提炼,开展有针对性的建模、仿真与优化研究,设计相关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 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通信系统与网络中的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运用于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 工程与社会:基于通信工程专业相关背景知识,能够合理分析和评价本专业相关的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可能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因实施解决方案可能产生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
7. 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了解通信产业有关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中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 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在通信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负有对公众安全、健康和福祉,以及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9. 个人和团队: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工程项目或技术开发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10. 沟通:能够就通信系统与网络中的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
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 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项目中涉及的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理解通信工程及产品活动中涉及的重要经济与管理因素,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2. 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保持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够追踪信息与通信领域发展动态,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专业核心课程
电路分析基础、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通信电子线路、单片机原理与应用、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分析与处理、通信原理、信息交换原理、光纤通信、移动通信。
五、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专业认知实习、金工实习、电子工艺训练、课程实验、课程设计、专业综合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六、 主要专业实验
电路分析基础实验、模拟电子技术实验、数字电子技术实验、通信系统基础实验、单片机原理与应用、信息交换原理实验、光纤通信实验、移动通信实验等。
七、 基本学制
四年。
八、 毕业合格标准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成绩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所学课程全部及格(合格),获得总学分不少于 180 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九、 学位授予条件
符合《兰州理工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十、 各类课程学分与学时分配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学分 |
学时 |
理论教学 |
实践教学 |
|
实践教学占学分比例 (%) |
实践教学占学时比例 (%) |
学分 |
学时 |
学分 |
学时 |
学周 |
通识与公共基础课程 |
必修课 |
64.5 |
1160+4 周 |
54.5 |
956 |
10 |
204 |
4 |
15.50 |
23.89 |
公共选修课 |
8 |
160 |
8 |
160 |
|
|
|
|
|
学科基础课程 |
必修课 |
51.0 |
712+7 周 |
40 |
620 |
11 |
92 |
7 |
21.56 |
29.55 |
专业课程 |
专业必修课 |
46.5 |
312+27 周 |
18 |
288 |
28.5 |
24 |
27 |
61.29 |
70.00 |
专业选修课 |
6 |
96 |
6 |
96 |
|
|
|
|
|
创新与创业教育课程 |
创新创业必修课 |
1 |
32 |
0.5 |
20 |
0.5 |
12 |
|
|
|
选修课 |
3 |
|
|
|
3 |
|
|
|
|
合 计 |
180 |
2472 +38 周 |
127 |
2140 |
53 |
342 |
38 |
29.44 |
37.06 |
十一、课程体系配置流程图
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