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通发〔2021〕66号
关于印发《计算机与通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经2021年10月1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2021年10月22日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为了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适应教学管理职能的转变,规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学院对本科生教育教学的指导,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一、总则
学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主要负责讨论本科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包括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育人环境建设等;本科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本科专业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等方面的重要事宜;研究学院重要教学工作,组织有关教学专项活动,向学校提出有关教学工作的建议,审核学院制定的教学方针政策,指导各系、部的各项工作,兼有咨询、论证和审定等多项职责,以专家教授为主体的教学监控组织。
二、机构组成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院有关领导、有关系、部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专家教授组成。每届任期两年,主任、委员均可连任。设主任一人。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兼任委员会秘书。
三、工作职责
(1)研究落实学校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落实学校教学指导思想及学校教学管理相关工作。
(2)讨论研究学院的教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和审定学院有关专业设置与调整、教改方案、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研究立项等工作。
(4)培养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重要教学文件的审核。
(5)对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并指出改进意见。
(6)对毕业设计的选题进行讨论、审核,确定参加毕业设计的教师及题目。
(7)审定实验室建设计划,并在院内对实验室建设水平进行评估验收。
(8)对各系、部的课程梯队建设、导师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9)开展专项教学调查研究工作,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指导学院各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工作,组织有关教学专项活动。
(11)负责对新上岗教师上岗资格的认定。
(12)负责各个专业的认证指导工作。
(13)负责学院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验收及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工作。
(14)其它学院认为有必要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的工作。
四、议事规则
(1)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
(2)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开会。
(3)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所讨论的议题主要由主任提出。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其它
(1)教学指导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学院要求,随机听课。
(2)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对相关教师的意见按照规定格式汇总到教学秘书处,整理之后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反馈给教师本人及其导师。
(3)学院每学期根据各成员的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