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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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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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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评选出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坚持宁缺勿滥的遴选原则。

二、评选范围和时间

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2、评选工作每年一次,在答辩结束后进行。

三、评选条件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遵循学校规定的选题原则。

3、毕业设计(论文)符合学校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和学院规定的撰写规范。

4、毕业设计绘制图纸、表格插图规范准确,符合国家标准;设计说明书项目齐全,内容正确。毕业论文文题相符,结构严谨,文字通顺,写作规范,有一定的写作水平。

四、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原则上按参加应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2%分配,具体名额根据当年应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下达。

五、评选办法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后,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评审和推荐,并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终审评定。

六、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其他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将汇编印刷成《兰州理工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简介选编》。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电话:0931-2976012    邮编:7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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