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评选出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坚持宁缺勿滥的遴选原则。
二、评选范围和时间
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2、评选工作每年一次,在答辩结束后进行。
三、评选条件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遵循学校规定的选题原则。
3、毕业设计(论文)符合学校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和学院规定的撰写规范。
4、毕业设计绘制图纸、表格插图规范准确,符合国家标准;设计说明书项目齐全,内容正确。毕业论文文题相符,结构严谨,文字通顺,写作规范,有一定的写作水平。
四、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原则上按参加应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2%分配,具体名额根据当年应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下达。
五、评选办法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后,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评审和推荐,并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终审评定。
六、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其他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将汇编印刷成《兰州理工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简介选编》。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