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总目标。本专业面向软件与信息产业需求,培养具有扎实的数理基础与软件工程专业理论、知识、技能和方法,能够在教育、科研、互联网、社会服务与管理等领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系统的分析、设计、开发、项目管理及科学研究等工作,具有家国情怀,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业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经过5年左右的工作实践,能够达到以目标:
1、 具备灵活运用数学、自然科学以及经济、管理知识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及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坚守职业道德规范,能在工程实践中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环境、健康、安全、法律、文化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影响。
2、 具有综合应用软件工程专业知识和技能,研究、分析、评价、描述和表达行业应用软件领域复杂工程问题,并提出设计开发解决方案。
3、 能够掌握软件工程现代工具的选择和使用、系统分析与开发方法、过程控制与管理方法,具备设计、分析、解决复杂工程实践问题和学科交叉领域问题的能力,成为技术或管理骨干,考虑具体工程实践对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4、 具备外语阅读与交流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适应社会与行业发展的自主和终身学习能力、跨文化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并能够在团队或跨文化环境中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发挥有效作用。
二、毕业要求
1、 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础、工程基础和软件工程专业知识用于解决行业应用软件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
2、 问题分析:能够应用高等数理基础、计算机信息技术基础、社会科学基础和软件工程专业知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行业应用软件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 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复杂软件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软件工程及应用领域的特定需求的系统、组件或模型;并能够在系统设计与开发过程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计算机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分析、设计和开发。
4、 研究:能够基于软件工程原理并采用科学的软件工程方法,对行业应用软件领域中的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专业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 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软件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软件工程的工具、系统分析与开发方法、过程控制与管理方法,包括对复杂软件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 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软件工程相关背景知识,合理分析、评价软件系统设计与开发实践中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明确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 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面向复杂软件工程问题的系统开发中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 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软件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软件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 个人和团队:能够在软件工程及相关交叉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能够在软件工程及应用领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软件工程项目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在软件工程及应用领域的交叉学科环境中应用。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专业核心课程
离散数学、算法与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专业导论、Java程序设计、算法设计与分析、编译原理、软件建模与分析、Java Web编程技术、软件质量保证与测试、软件体系结构与设计模式、面向对象的软件工程、软件工程的形式化方法、软件项目管理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为了强化学生的工程意识,提高学生的工程能力,实现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体系化、全程化,设置多模块、多层次、系统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随课上机实践、软件工程课程设计、Java开发实践、Java Web框架开发训练、软件开发综合训练、软件测试综合训练、创新创业实践、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六、主要专业实验
主要专业实验有:大学物理实验、计算机组成原理实验、计算机网络实验、嵌入式系统实验等。
七、基本学制:四年
八、毕业合格标准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2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九、学位授予条件
符合《兰州理工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十、微辅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位修读要求
1、微辅修专业:14.5学分,修读标注为单个“*”专业核心课程,完成可授予微辅修专业证书。
2、辅修专业:33学分,修读单“*”和双“**”标注的专业核心课程,完成可授予辅修专业证书。
3、辅修学位: 48学分,修读单“*”,双“**”以及三“***”标注的课程,完成可授予辅修学位证书。
十一、课程学分与学时分配
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总学分 |
总学时 |
理论教学 |
实践教学 |
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独立、随课)实验上机等教学 |
集中实践环节 |
学分 |
学时 |
学分 |
学时 |
学分 |
周数 |
通识与公共基础课程 |
必修课 |
60.5 |
1100 |
51.5 |
948 |
8 |
148 |
1 |
2周 |
14.88 |
公共选修课 |
7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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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基础 课程 |
必修课 |
31.5 |
536 |
23 |
368 |
4.5 |
72 |
4 |
4周 |
26.98 |
专业课程 |
专业必修课 |
69 |
1488 |
19 |
304 |
2 |
32 |
48 |
48周 |
72.46 |
专业选修课 |
8 |
128 |
6 |
96 |
2 |
32 |
|
|
25 |
创新与创业教育课程 |
创新创业必修课 |
1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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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
3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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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80 |
3508 |
99.5 |
1716 |
16.5 |
284 |
53 |
54周 |
38.61 |
课外活动 |
创新创业项目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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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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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课程体系配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