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并结合学院的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计通学院党委于5月14日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第二次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至第十一章内容,并就学习内容开展了研讨和交流。学院党委委员、全体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高国礼主持,会上学院院长冯涛、副院长年福忠做了主题交流发言。
学院党委副书记来明展进行了领学,参会人员就《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法生活纪律行为的纪律处分等章节内容开展集体学习。
冯涛在结合《条例》中与实际工作相关的部分条款作了个人理解的交流发言,在发言中强调指出学习《条例》非常重要,是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深入学习领会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详细解读了个人对于“三个区分”、“四个形态”的认识和心得体会,并结合“六项纪律”开展了对照检查学习。
年福忠在交流发言中,主要结合《条例》中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部分内容谈了自己的认识,认为详细严格的条款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强调指出党员同志要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不断地加强自身建设,对照条款开展经常性自我反省。
高国礼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逐条逐句学习《条例》是这一次党纪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学习《条例》也是一次难得的党性教育。学院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条例》作为必修教材,把守纪作为行为标准,在自觉学纪、守纪中涵养正己修身的道德品质,使得学习过程成为提高思想境界、锤炼党性修养的过程,在过程中更是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真正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常行为准则,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发展、干事业、促成长。
学习后,各支部书记进行了研讨交流,并就后续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开展进行了探讨。(撰稿:杨億;初审:来明展;审核:高国礼)